锻造厂加工锻件首先是锻造,锻造好后锻件进行检验。锻造是根据锻件的材料、形状、尺寸及工艺要求选择相应的锻造设备。锻件必须在工艺文件指定的设备上进行锻造。
锻造前操作人员应熟悉锻件图及工艺文件。锻造前所用工、模具必须采用正确的方法预热至规定的温度。根据锻件复杂程度、材料和工艺要求,选用合适的润滑剂。
坯料在锻造前和锻造过程中应注意去除氧化皮。锻造时,必须严格控制始锻温度、终锻温度、变形程度和变形速度。锻造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工序卡进行。并随时注意坯料变形是否正常,如发现折摺、裂纹等缺陷,必须立即采用适当方法加以清除,在不影响锻件质量情况下方可继续锻造。
锻件的冷却,应按锻件工艺规程规定的冷却方法进行。锻后热处理应按有关工艺文件进行。可以按生产厂的工艺规程进行,也可按使用厂提出的工艺要求执行,但必须在签定合同时注明。I、II类锻件,必要时应提出专用工艺说明书,并应进行初始生产工艺、工装的试验,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I、II类锻件应按锻件图号,建立质量档案。
锻件的切边、冲孔、校正温度应根据锻件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锻件表面应按如下的要求进行清理:表面清理应按工艺要求选用喷砂、抛丸、滚筒、酸洗或其他方法。清理后的锻件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锻件表面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及深宽比按相应锻件技术标准规定;采用酸洗清理时,酸洗溶液应按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定期化验和更换。锻件不允许酸洗过度。
工序检验,每批锻件必须进行“首件三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生产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工序检验员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锻件加热炉温度的控制、锻造操作情况进行监控,并定期抽检锻件的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锻件(或坯料)经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应在工序卡或记录卡上签字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锻件终检,模锻件终检应按锻件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自由锻锻件终检应按锻件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在规定的锻件部位上打检验印记(或挂标签)或其他标记均可。
合格证,合格证应由检验部门按有关技术标准或合同要求填写和签发锻件合格证。
不合格品,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锻件,应隔离存放,并交质保体系的不合格品处理机构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组织分析,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办法或改进措施,并经生产验证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